公证房产遗嘱收费规定是什么?

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
1、公证遗嘱收费取决于受益额的多少;
2、受益额20万元以下收取不超过
1.2%,20至50万元收取不超过1%,50至500万元收取不超过
0.8%,500至1000万元收取不超过
0.5%,如果超过1000万元收取不超过
0.1%;
3、前述公证遗嘱费用计算的是受益额的百分比。如果在公证服务中出现了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属于申请人另行支付范畴。法律依据:我国《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如下:
第三条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三条第
(六)、
(七)、
(八)、
(九)、
(十)项的服务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价格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部门制定服务费标准不当的,由国务院价格部门责令其纠正或直接予以纠正。
第七条
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申请人另行支付:
(一)鉴定费、评估费;
(二)公证书副本费;
(三)公证处到异到(省外)办理公证所需的差旅费;
(四)当事人因举证有困难,委托公证处进行调查的有关费用等。
我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如下:
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等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
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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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房产遗嘱收费规定是需要根据公证处来进行确定,房产遗嘱公证费用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可以咨询当地公证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第三十三条 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各部门或者外交的部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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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
1、公证遗嘱收费取决于受益额的多少;
2、受益额20万元以下收取不超过
1.2%,20至50万元收取不超过1%,50至500万元收取不超过
0.8%,500至1000万元收取不超过
0.5%,如果超过1000万元收取不超过
0.1%;
3、前述公证遗嘱费用计算的是受益额的百分比。如果在公证服务中出现了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属于申请人另行支付范畴。法律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三条第
(六)、
(七)、
(八)、
(九)、
(十)项的服务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价格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部门制定服务费标准不当的,由国务院价格部门责令其纠正或直接予以纠正。
第七条 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申请人另行支付:
(一)鉴定费、评估费;
(二)公证书副本费;
(三)公证处到异到(省外)办理公证所需的差旅费;
(四)当事人因举证有困难,委托公证处进行调查的有关费用等。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等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
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

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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